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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与最高南雄市人民法院积极沟通协调

时间:2024-06-24 18:14来源:惠泽社群 作者:惠泽社群

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是否公示解除股权冻结信息未作出规定, 中新网6月24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谢艺观)24日, 据市场监管总局介绍,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与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沟通协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再公示“已解冻股权冻结信息”,在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前提的情况下,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最高人民法院经沟通研究,决定自2024年6月15日起,。

同时,公司登记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执行股权冻结,金平区,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和企业多次提出建议。

中新财经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20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再公示“已解冻股权冻结信息”,希望依法停止公示“已解冻股权冻结信息”,进一步畅通信用修复程序。

为特定情况下的查询、审核或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确保相关信息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查性,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股权冻结信息予以公示,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于股权冻结和解冻信息均予以长久公示,以推动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工作,(完) 【编辑:曹子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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